长江经济带11省市设用水总量“天花板” 2030年控制在3001亿方内
7月19日,环保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三部委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要求,必须确立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确保长江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规划》特别强调,将严格取水许可管理,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相关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在2922.19亿立方米以内;到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01.09亿立方米以内。
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指出,《规划》从区域协同治理的需求出发,提出水资源优化调配、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等六大工程18类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库,以大工程带动大保护。
在政策的支持下,未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上的投入规模会持续增大。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城镇污水处理厂为例,长江沿线城市在这方面的投入已达上千亿元,未来随着处理能力的增强和提标改造工作要求,还会有进一步投入。
定期进行评估考核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川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作为我国经济、社会活动最频繁的区域,长江流域一直是生态环境最受关注的地区。
在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的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时任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谈到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问题时指出,流域的系统性保护不足,生态功能退化严重,缺乏整体性;污染物的排放基数大。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放总量分别占全国的43%、37%和43%,饮用水安全的保障任务非常艰巨;沿江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守住环境安全的底线挑战很大;部分地区城镇开发建设严重挤占江河湖库生态空间,发展和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
为此,《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提升,河湖、湿地生态功能基本恢复,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30 年,长江干支流生态水量充足,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和水生态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更加美好。
同时,《规划》强调严格评估考核,在2018年底、2021年底,环保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报告,向社会公布。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近年来,长江流域的水质状况是在逐步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更多是在水资源保障方面。
建六大工程18类项目
赵英民介绍,为保障规划任务的落实,在落实《纲要》提出的行动、工程基础上,《规划》从区域协同治理的需求出发,提出水资源优化调配、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等6大工程18类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库,以大工程带动大保护。
其中,以水环境保护与治理为例,包含河流源头及水质较好湖泊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重污染水体治理、总磷污染治理四个部分。
重点包括:推进泸沽湖、万峰湖、大洪湖、丹江口水库、黄盖湖、洞庭湖、龙感湖、托口水电站库区等跨省界湖库的联合治理与保护;实施自卫村水库、亳州市涡北水厂、杭州市祥符桥水厂等20个未达III类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整治项目;推进府河、釜溪河、京山河、南淝河、派河、螳螂川等劣V类河流综合治理项目,以及嘉陵江、渠江、清江等支流拦污截污工程,开展长江口和杭州湾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对总磷超标的地区实施总磷总量控制。
近年来,国家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在快速推进,今年7月,环保部印发《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清单》,甘肃省兰州市等228个地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纳入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涉及工程项目3300多个,总投资约3000亿元。
记者了解到,包括四川、江苏等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均有一定规模的项目纳入其中。
对此,薛涛认为,长江沿线很多本身都是供水区,长江沿线大部分城市都是水资源比较多的地区,整体来说,11省市的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
“(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之前投入最多的退耕还林、退耕还湖等工程,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等方面也投入很多”,马军说,但是,现有一些领域的环保设施并不能满足环保需求,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投入。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在江苏扬州召开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座谈会,环资司司长任树本要求,沿江各地区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雾霾治理、长江经济带水污染防治等重大战略,集中力量储备一批投资拉动明显、环境效益突出的重点项目。